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的通知
黑管学(2014)1号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和促进更多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
一.成果申报
1.成果申报时间:4月1日—4月20日。
2.申报成果的时限: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在此时限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的社会科学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需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报表》1份;
(2)成果原件1份,匿名原件或复印件1份;
(3)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作者申报成果时,必须持佐证材料原件,经受理成果申报单位验证后方可取回。验收人要在《申报表》中“验收人”栏内签字,一旦出现伪证、假证,由验收人负责。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以便评委认定。未经验收人签字的申报成果,不能参评;
(4)青年作者的申报成果需提交本人及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电子材料
(1)《申报表》1份,提交Word文档;
(2)每项成果设2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成果主件”、“佐证材料”;
(3)匿名成果主件1份,尽可能提交Word文档。如无Word文档,专著和编译著也可提供封面、目录图片;论文可提供全文图片;
(4)匿名佐证材料1份,提交Word文档(只需列明目录清单);
(5)电子材料只受理三种文件格式,即doc、jpg、wmv(文件类型为doc的为Word文档;jpg为图片文档;wmv为视频文件)。Word文档要求每个容量不超过2M,图片要求每张容量不超过1M。
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申报者应向成果受理单位交纳申报费,无论申报成果评上与否,所交申报费不予退还。申报费的标准为每项成果200元。
联系电话:0451-82589130 13603648890 汪滨琳
材料受理: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秘书处万雪梅张玉竹
电 话:0451- 8251920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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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附件2:《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件4:《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工作单位联系表》
附件5:《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