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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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当前正值黑龙江省第四届社团学术活动月召开之际,为了充分展示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人才优势和优秀科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学会自身建设,促进广大会员的沟通与交流,提高黑龙江省管理学相关学科的学术水平,提升学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决定开展2013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请广大会员认真做好评奖的各项工作。

一、评选范围

申报成果发表(出版、结题)的时间应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成果包括: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专、编、译著)。

3.正式出版的教材。

4.研究报告。

二、评选要求

1.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成果要求观点鲜明,文字流畅,结构严谨。

2.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3.研究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署名应与课题结题书课题组成员一致。

三、评选标准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一等奖,对管理学相关学科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省内有重要影响,或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有重要贡献。

2.二等奖,对管理学相关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重要的学术价值,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较大贡献。

3.三等奖,在管理学相关学科的某一方面有新的突破,或对某个理论问题做出正确、富有新意的阐述,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一定贡献。

四、成果申报

1.申报人填写并提交《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评奖后返还。

2.合著成果以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

3.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

4.研究报告需提交课题结题证书等佐证材料。

5.每位会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项成果。

6.学会收取评审费:每项申报材料收取评审费100元。

7.请申报人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秘书处,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竹 电话:0451-82519205

六、材料提交地点

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秘书处(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实验楼4楼情报资料中心)

附件: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2013093008544871.doc

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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