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目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以下类别考生可以申请初试总分加分,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一志愿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MBA、MPA,并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填写完整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MBA、MPA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证书(相应证书封皮及内容如: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书、聘期考核登记表等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一并打包压缩,邮件压缩包命名(加分政策类别+专业+姓名+身份证号)于2022318日17点前发送到hgcemba@163.com。具体纸质版邮寄另行通知。期将不再接受任何加分材料


上一篇:关于召开Bsport体育在线官网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下一篇:“双碳”目标下2022大数据时代交通与物流国际会议暨第十届国际决策科学高峰论坛征文通知

微信二维码